野獸國藉由玩具、展覽,與消費者作情感連結、強化娛樂體驗:
野獸國(代碼 6995)創立於 2010 年,是一家以經營代理經銷 IP 授權、主題展覽,並銷售自製玩具的公司,目前股本為 2.11 億元。野獸國創辦人憑藉著對玩具公仔產業的熱情,初期在電商平台販售自己收藏的玩具開始,後續向動漫公司漫威(Marvel)、迪士尼(Disney)談授權代理,甚至推出自製商品,包含漫威、哈利波特等影視作品,日本卡通與虛擬英雄人物。野獸國董事長楊詠喨表示,與另一位創辦人李昇峰想以玩具與展覽來加深消費者情感連結,進而提供更好的娛樂體驗效果。
除了持續開發台灣市場,並深耕東南亞與美國市場。目前已有幾家海外代理商販售野獸國自製的商品;截至 2024 年底海外銷售落地在中國、美國、泰國、馬來西亞都設立子公司。
什麼是授權 IP:
就法律面先簡單談 IP。IP 指「智慧財產 intellectual property」,只要是個人或公司等運用智慧創作出來內容,並賦予財產價值,就會受智慧財產相關法律的保障。符合上述條件的多種型式創作都可稱做 IP。可參考◎法律機構的說明◎
就商業與投資角度,野獸國是「文創 IP」。其 IP 授權主要是讓 IP 知名度與聲量提升、延長影視 IP 生命週期,更可說是透過 IP 內容變現。進一步我們該採什麼角度來看野獸國這家公司,保留在內文【觀點】裡來討論。
野獸國 5 個部門各司其職,產品部製作商品、門市部負責銷售,展覽部主辦巡迴展:
公司組織分為 5 大部門,分別是經銷合約部,門市部,授權部,展覽活動部,產品部門。
其中,數年前成立的產品部與設計部門,經過向授權方簽署授權 IP 後能生產出商品。產品分為 ① 代理產品,② 自製產品 2 大類,皆由野獸國在台灣本地銷售(通路有實體門市與電商平台)。
投資人容易混淆的 ① 與 ② 部份,會在【觀點】第 4 點的子列點說明。「代理產品」…;「自製商品」…。
展覽活動部並不接外來案子,而是野獸國自製研發體驗式展覽(有門票收益);展覽所展示的大型實體物品都是長時期策展成果,因此在台灣展期結束後,多會移往海外國家巡迴開展,延續其效益。
從 IP 內容變現與投資人角度,展覽活動收入算是第 ③ 種產品。
授權部是版權方角色、在台灣作授權營運業務,遇到台灣有意向野獸國代理的 IP 品牌談授權,由授權部對潛在客戶洽定授權合約。
本篇全篇文章〔野獸國 問與答〕 有 2 字頭的答題,分為營運、財務、產品、競爭、展望與市場 等 5 個面向;以營運問答的比例近 29% 最高,主要是野獸國在台灣少有同業,外界普遍對其營運模式好奇;次高為展望與市場方面的 24% 問答。在競爭、展望與市場討論熱度也很高。第(九)段經營層主動回覆是否把野獸國的品牌力也納入 IP 商業化?之回覆。
【觀點】已更新至 17 大點,說明野獸國在 2025 年 3 個重點市場,以及競爭同業與野獸國之間的初步比較;並列出野獸國 2025 年營收獲利、營業成本的「看點」在何處。以及國內具授權 IP 與策展舉辦活動能力公司的評價對比。
【觀點】中也會找出過去野獸國股東參與的軌跡,來側面了解登錄興櫃交易後短時間內的市值的變化;以及興櫃階段到未來若走向 IPO 之前應留意的事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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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IP生態鏈的形成順序,野獸國扮演的角色:
- 1-1. 創造 IP 階段(IP 來源是第一阰段):來自電影電視,漫畫小說,電玩手遊與名人等。
- 1-2. IP 授權(第二階段是將 IP 商業化)有 3 個重點:
- ⑴ 圖稿建置。例如〈鋼鐵人〉改為 Q 版公仔圖稿,或是萬聖節配色圖稿。
- ⑵ 品牌授權團隊,與外部食衣住行育樂廠商溝通,將 IP 授權轉成商品(畫圖稿)。
- ⑶ 客戶授權商品圖稿,回到野獸國授權部審核(審核外部廠商在 Logo、外型設計與配色上符合原 IP 規範)。
- 1-3. IP 商業化運營,已經可以賣到消費者手上,最常見以下 3 種實例: